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,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参照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,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技术先进、成长较快的科技型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,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服务,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拟于2021年、2022年或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按照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文件条款,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企业自评

(二)企业填写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》(见附件1)、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打印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》,盖章后彩色扫描形成PDF版。将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》PDF版及其电子文档、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》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所属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。

(三)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审核、汇总,统一推荐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(一)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发送如下材料至周口市科技局高新科工作邮箱(zkgxk@126.com):

1、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彩色扫描PDF版。

2、各企业填报的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》(附件1)彩色扫描PDF版。

3、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和各企业填报的《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》(附件1)电子文档。

(二)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时间:高企后备企业分两批推荐,第一批推荐时间:2021年5月25-26日;第二批推荐时间:2021年7月15-16日(由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,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)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请由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积极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服务工作,市科技局将对申报企业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辅导及培训活动,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,支持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周口市科技局联系方式

申报工作联系电话:高新科 0394-8273762

工作邮箱:zkgxk@126.com

附件:1、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书

附件1.doc

 

      2、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

附件2.rar

 

      3、周口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

附件3.rar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周口市科技局

2021年4月20日

 

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